12/24/2010

Amina判囚6周

東區裁判法院裁定,終審法院法官包致金的侄女Amina違反感化令5項條款,判囚6周。

Amina判囚6周

(明報)2010年12月23日 星期四 12:45


東區裁判法院裁定,終審法院 法官包致金的侄女Amina違反感化令 5項條款,判囚6周。
東區裁判法院在內庭聆訊後,裁定Amina在7項感化令條款中,違反了5項。署任主任裁判官胡雅文裁決,判Amina入獄6周。
他指出,由於Amina不再適合感化令,所以撤銷其命令。而在撤銷命令後,可考慮判罰500元或監禁,但罰款不足以反映Amina襲擊罪行的嚴重性,所以除了監禁外,別無選擇。
辯方指出,由於傳媒廣泛報道及網上討論,令Amina備受壓力,所以違反了感化令。但裁判官認為,傳媒報道Amina的案件,是他們的責任,不能以此為藉口違反感化令。Amina的律師申請保釋,等候上訴,但被裁判官否決。
本年8月,Amina承認襲警等3罪,裁判官阮偉明輕判感化一年、罰款8000元及停牌1年。阮官訂下多項感化條件,包括立即在3個月內到美國 加州Betty Ford治療中心住院戒酒、回港繼續接受酗酒治療、每4個月聽取進度報告、接受精神及心理治療等。

判刑惹來非議,但阮官在4天後的覆核聆訊維持原判,律政司 不服上訴,案件明年1月11日審理。

(即時新聞)
我的後記-----低佢死

沒有留言:

發佈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