劇場工作室Drama Gallery 第2次參辦康文署的社區文化大使計劃。康文署有不同部門資助不同類型的文化藝術。一般公演(例如我剛於3月完成的《反面情侶2》)是由文化節目組Cultural Presentations Section,我們行內叫「CP 買 show」。而這類社區文化大使計劃、過往兩年Drama Gallery也有份參辦的「學校文化日」都是由觀眾拓展處 Audience Building Office,我們行內叫「AB Office」。政府部門啲名水蛇春咁長,所以我們往往short form咗去叫。
我以監製身份在opening與部份演員玩玩先(全劇有8名演員) |
社區文化大使通常搞街show、社區活動等等,令那些從不入劇院的市民也可接觸藝術。我和老公搞團的前十年都專注在公演及學校巡迴,兩年前學校巡迴的資助少了,危機出現了,當時我真的驚,再加上過去三年的連續小產事件,真的打擊我不少。但老公說「有危才有機」,就在那年,遇上在康文署工作的舊同學,她說何不試試入proposal申請社區文化大使計劃。就是這樣「有危才有機」的情況下,我倆為劇團竟然開創多一條路!今年學校巡迴的資助又再現,所以真的是人算不如天算.....但我不太pro呢句說話,我做人prefer自己掘路,不喜歡"等運到,"哈哈哈!
Anyway,講返我們的社區文化大使「創出香港神話系列」。寫proposal時,我和老公希望以不同港人熟識的神衹故事,通過唱誦、舞蹈、音樂、敲擊及布偶等戲劇元素演繹,最希望令大眾覺得戲劇是容易受落的,並希望發展成為一系列香港神祇、有Drama Gallery特色的伸延劇場活動。好彩康文署buy我們的idea,上年的天后、今年的濟公,我敢說我們的街show製作很具水準,45分鐘在"街邊"演出能越聚越多人就證明了.....希望能一直發展.....不過香港官員好難講,他們批錢時往往分不清創意和新鮮的分別!創意是有著各經驗累積而來的種種結合下的創作,當中必定保留了不少signature,新鮮是什麽也沒有,只是新新新新新,理你做"o也" "o野".....這不是文化藝術....只是曇花一現的可怕現像.....香港搞文化的官員,真的要認清這點,才能幫助到本地文化推進,幫助到本地藝術人的發展。
老實講搞街show真係比搞公開演出、學校巡迴煩一千萬倍,準備功夫、場地安排、人事安排、電話電郵聯絡、瑣碎事多又要仔細去做。好彩有了上年經驗,又有Ah Wing(我團的行政主任)助我分憂,如果唔係真係辛苦死!但一見街坊enjoy看show,見演員演得enjoy,在"後勤區"的我和老公真是說句:「點辛苦也值得!」(今個節目我沒演,只當監製,老公照常做編劇導演)
昨天共16場的社區巡迴(15.4-12.5.2012)已在黃大仙廟宇廣場和沙田公園結客場開鑼了,接著幾星期我會在blog上寫寫,讓大家分享。but of course到現場感受氣氛更好玩!
昨天,我最excited不單是演員演得enjoy,街坊看得enjoy,與巡迴團隊玩得開心合得來亦令我興奮.....最最最令我興奮是我弟弟不單公演來捧場,街show也來捧場,無論我有無份演,只要是我和他姐夫的創作,他必到支持,好多謝他,我倆亦好錫他呀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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